签证材料

西班牙探亲签证清单

时间:2016/12/8 15:40:35  作者:井老师  来源:西班牙签证中心  查看:13288  评论:0
内容摘要:1.一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 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2.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 3 个月有效,有 2 张以上的空白可用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3.个人旅行医疗保险4.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中国公民适用)/ 非中国公民需...
1.一张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约 26-35 毫米宽,32-45 毫米长。

2.护照有效期为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时间后至少 3 个月有效,有 2 张以上的空白可用页,以及所有页的复印。

3.个人旅行医疗保险

4.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中国公民适用)/ 非中国公民需要提交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5.(官方)邀请函(6 个月内有效)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

6.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7.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8.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以下信息:完整的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复印件一份;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家庭关系或监护人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9.在职人员: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10.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1.未就业成年人: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 (由外交部认证)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西班牙签证中心
西班牙签证申请人须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
北京领区包括:
除了属于上海和广州管领区的省份外,所有其它中国的省和自治区
上海领区包括:
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
广州领区包括:
广东、福建、贵州、海南、湖南、云南、广西(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暂住证其中之一能证明申请人属于广州管辖区即可)。
可在预定出行日期前不超过90天递交申请。建议在预定出行日期前不少于15个工作日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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